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监控系统是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进行不同声环境功能区扬尘重点监控区监测点的连续自动监测且具有完善功能的扬尘噪音监测设备,主要用于主要适用于数字、智慧城市、建筑工地、垃圾场、拆迁工地、码头、产业园、社区、道路扬尘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监测的数据指标包括扬尘浓度、噪音指数以及视频画面和气象参数。通过物联网以及云计算技术,实现了实时、远程、自动监控颗粒物浓度以及现场视频、图像的采集;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可以在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多个终端访问
扬尘监测设备安装点位要求
(一)扬尘监测设备
1.工程项目占地面积在 10000 ㎡以下的,至少设置 1 个监测点,平均每增加 10000 ㎡,再增加 1 个监测点;
2.扬尘在线监测点位:工地主出入口设置数据接收主屏幕(主屏幕不需具备监测功能),施工作业面等扬尘治理重点部位按实际场地特点设置监测点,各监测点实时数据需传至主接收屏。监测点位,不得随意移动;
3.在监测点周围,不应有非施工作业的高大建筑物、树木或其他障碍物环境空气的流通。从监测系统采样口到附近高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至少应为该障碍物高出采样口垂直距离的两倍以上。
三、扬尘监测防控自动化数据对接功能
1、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信息系统是指通过摄像、传输、控制、显示、记录等环节,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扬尘防治、文明施工等情况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的系统,监控系统必须能够接入全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信息系统” 监控平台。
2、扬尘在线联网联动监测系统
该系统能实现建筑工地扬尘噪声等数据的自动采集功能,实时监测空气质量超标即向联动设备装置发射信号,自动启动降尘设备,能实现与市“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监控平台数据对接,能够24小时实时提供较为直观准确数据,能够对现有监控工地实现直观化的、形象化的辅助监管。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亚洲制造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亚洲制造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亚洲制造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亚洲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