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发布了7项《职业性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等卫生健康标准。发布时间为2020年4月3日,实施时间定为2020年10月1日。
具体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强制性职业卫生标准
GBZ 106—2020 职业性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代替GBZ 106—2016、GBZ 219—2009、WS/T 475—2015);
GBZ 118—2020 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代替GBZ 118—2002、GBZ 142—2002);
GBZ 130—2020 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代替GBZ 130—2013、GBZ 165—2012、GBZ 176—2006、GBZ 177—2006、GBZ/T 180—2006、GBZ/T 184—2006、GBZ 264—2015、部分代替GBZ 179—2006);
GBZ 169—2020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程序和要求(代替GBZ 169—2006、GBZ 156—2013)。
二、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WS 674—2020质量控制检测规范(部分代替GBZ 126—2011)。
三、性卫生行业标准
WS/T 675—2020 氡及其子体个人剂量监测方法
WS/T 676—2020 建筑材料氡射气系数的测量方法
GBZ 106—2016、GBZ 219—2009、WS/T 475—2015、GBZ 118—2002、GBZ 142—2002、GBZ 130—2013、GBZ 165—2012、GBZ 176—2006、GBZ 177—2006、GBZ/T 180—2006、GBZ/T 184—2006、GBZ 264—2015、GBZ 169—2006、GBZ 156—2013,GBZ 179—2006被代替部分、GBZ 126—2011被代替部分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卫生健康委
2020年4月3日
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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