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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挂证”遭整治,这一回轮到上海动手!

来源:制药站2022/7/18 10:54:2711
导读
4月24日,上海*发布《上海市*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将在4月~9月开启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工作。
  【制药站 行业动态】4月24日,上海*发布《上海市*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上海将在4月~9月开启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工作。
 
  其中,针对违法违规行为,上海将采取整治、查处、曝光,要求药品零售企业4月1日-4月30日期间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4月30日前报送所在区市场监管局,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实统计。
 
  针对“挂证”行为或不能按规定在岗履职的执业药师,要求在4月30日前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另外,上海*将在5月1日~8月31日期间进行集中检查。对于发现的“挂证”以及其他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照通知要求依法从严查处。
 
  实际上,自今年3月19日,*发布通知,表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以来,截至目前,除了上海,江西、广东、西安、安徽、广西、江苏、山东、湖北、四川、河北等省药监部门都有陆续发文,针对执业药师“挂证”现象进行整治。
 
  其中,从挂证整治的力度来看,安徽和广西的惩罚较为严重,未按相关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店,将减少药品经营范围,只能经营非处方药。
 
  3月21日,安徽省*转发*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未按相关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应主动到当地药监部门申请核减药品经营范围,《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标注只经营非处方药。同时,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向无处方药经营范围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挂证”药师将被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同日,广西*公告称,将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挂证”药师情况严重的药品零售企业将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零售药店未按规定配置执业药师的,结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一并核减处方药经营范围;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
 
  总的来看,执业药师未来的日子不会好过,未来执业药师“挂证”的处罚只会越来越严,而在当前全国严查的情况下,执业药师“挂证”等于在生死边缘徘徊,挂证的执业药师被注销证书、拉入“黑名单”。
 
  随着各地药师挂证整治行动的开启,有业内人士表示,其实双方都有难处。“一方面,药师工资很低,资格证难考,很多挂证也是迫不得已。另一方面,要求药店需要配备药师,但专业的药师少。所以两边都很为难。”不过,该人士也认为,专业的药师对于患者、药店而言都具有很大的保障作用,因此培养更多的专业药师还需要环境、政策方面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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